Saturday, July 12

月球上的人
L.P. Hartley的《The Go-Between》的第一句是:「過去是異域:他們做事的方法很不一樣。」(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they do things differently there.

可是,這個世代的人喜歡去外國旅行。現在的我們跟現在的香港一樣,不特別令人愜意。

逃出去,逃到過去。回憶過去,都是我們常做的事。

於是,再看自己以前的寶麗萊,看看從前拍下的照片。當照片還是相紙而不是檔案之時,他的笑臉,他吻過我位置,都沒像今天的file一樣,那麼容易被被修改。就算,再去東京時再去以前去過的拉麵店……地點可能沒變,變的,只有人。

面對人會改變這種事,逸傑都沒有跟任何人說過。不是因為這是甚麼天大的秘密。也不是因為他不特別想說。只是,沒有機會說出來。不如,我們一起去旅行,讓我把過去,說給你聽?

逸傑不特別喜歡戀愛。每一次聽到一些電台節目主持,用一副好心祝託的聲線,說:「仲後生,多談幾個戀愛嘛……」的時候,他都覺得很累。

因為,他每拍一次拖,他都全心全意的把心放開,讓那個人進入自己的世界、生活。他們分享mp3,他們一同看對方喜歡的DVD。他們會為對方買衣服,令對方穿得像對方喜歡的自己。可是,往往,都是逸傑令對方改變,對方對逸傑總做不了甚麼改變。所以,逸傑的男朋友都不難發現他們有新男朋友,而不是逸傑有男朋友。

對逸傑而言,這種交往模式,是一種很自虐,很M的行為。戀愛中的時候,共同生活,經驗交疊是必然的。只是,當分手之後,每一次看到三文魚、皇后碼頭、Page One、張孝全、鼎泰豐小籠包、皮蛋瘦肉粥、北斗星、幾米、Nightmare of Christmas、冬甩、花旗蔘蜜、Postpet 流沙飽、薰衣草……逸傑也會想到,原來他分享過這些東西。到處各地都是他的回憶,纏繫了情感。物以情聚,有感情的就不只是身外物,是情。

逸傑最近會想起的,是俊。他們的共同回憶,不特別多。只是,逸傑總會不由自主的想起來。

一起到台北的兩廳院看林奕華沒有在香港公演的《西遊記》,看張孝全的群戲。逸傑用盡方法,找來兩張看到全舞台,一個不近不遠的位置。看著舞台兩邊的紅柱,台兩旁的對聯,演員賣力的演一個鬧劇。兩對中年男女,扮演兩對在機場出亂子的伴侶。兩男兩女,四口對唸,伴侶A的對白跟伴侶B的對白,交換對用,完全不覺突兀。

「畢竟現代人的愛情,都是一個模子。」逸傑說。俊沒有回話,只是唔一聲的,點頭。

當天晚上,他們回到酒店。是台灣自由行,年輕人會去自由行的酒店。畢竟,不論一樂園、長虹或是國賓,都那麼的時鐘酒店。我們,當然也做了伴侶在時鐘酒店做的事。逸傑知道俊喜歡甚麼樣的東西,逸傑知道他的唇在俊的甚麼位置遊走,會令俊這輩子都記得他。像《東京愛的故事》中,莉香說會記得完治喜歡舔她的肚臍一樣。

他們做的愛,不特別瘋。他們不用藥的,他們用安全套的。如果有攝影機拍他們,這定當是一套不賣錢的AV。因為,他們吻得很久,很久。

那次台灣之旅,他們很快樂。他們以為,他們會一直快樂地在聖誕節去大阪。之後的新年相約了去布拉格。

及後的故事,可能你不會想聽。

從台北回到香港,工作,就像一般香港人,一貫的忙。別相信張小嫻的小說,香港的人,總不會像他們一樣,全職二十四小時談戀愛的。俊今年二十二歲,可已經是一家投資銀行的banker。他的工作,時間就是長,工作量就是多。當然,這是他收的薪水作出的回報:「你知道嗎?我公司,有兩team人幫我做powerpoint和其他paper work的。他們分兩更。早上八點半至三點半,三點半到夜晚十二點半。可是呢?我們就只有一更,就是早上八點半到半夜三點半……

他做的工作,是安排那些機構的收購合併。規模是甚麼?是上市公司的收購合併那一種。

逸傑明白俊的忙。逸傑很怕,怕自己會變成俊的月球,圍著他轉。而且,逸傑在雜誌社當一個小編輯,一天總有十六小時在工作,就算是看電影、看書、看雜誌,去金牌飯局、跟老細開會、去時裝表演,都是工作。可是,你知道嘛,一個二十八歲,總是在死線、不想做的工作、死線、老細的粗口、大學剛畢業沒內涵卻輕浮的粗框眼鏡港女記者、out foc的照片、沒有人想看的男新人跟女舊人的緋聞等等等等的東西中打轉,逸傑總不是特別快樂。

於是,從台北回港後,逸傑都沒有打電話給俊。你問逸傑是不是不愛俊?不,絕對不是。他在受氣和受氣之間,只想獨處。

「你在那兒?」俊從電話一旁問。

「在家。」逸傑答。

「你來不來找我吃飯?你上次說想去Bank of America果邊果間松屋。我有三十分鐘食飯呀今日。」俊說。

「我唔想去啦。今天很累。回家了。」逸傑說。他是不是真的很累?未必。只是,他不快樂,周期性那一種。不快樂的時候,他不想見人。他以為,這是一種基本的禮貌,就像那一天有汗味就回家洗澡,不要見人一樣。

「明白了,你好好抖下啦。」俊掛上了電話。

如是者,俊繼續為他的合併航空公司考量。逸傑從新聞中知道消息不知道為甚麼漏出去了,雙方的公關都各自跑出來說沒有收購這回事。逸傑繼續被死線、老細的粗口和大學剛畢業沒內涵卻輕浮的粗框眼鏡港女記者氣得半死。

如是者,過了五天。SMS來了,是逸傑的朋友,莊絲。

「去唔去做yoga?」莊絲說。

「好多野未整啊!」傑說。

「我識你六年,你邊日話你係得閒架?」莊絲說:「今日Yoga Center有果個阿Wii既班呀!聽講佢好靚仔架,仲係Hot Class,你實鍾意啦!」

莊絲就是這麼的TVB。總是覺得同志就是喜歡hot

莊絲沒等傑回話:「你再唔做下呀,你個胸就dum到去肚臍架啦。」傑知道他是沒有辦法抗拒莊絲的。

逸傑以為,那一天是平凡的一天。是工作過後,去跟友人做高溫瑜伽,之後去吃魚湯米線的一天。那一天,yoga center沒有特別暗、Wii沒有把他哄女的柔和聲線收起、莊絲沒有忘記畫眼線。

課堂完了,傑和莊絲二人想去找店子吃飯的時候,電話來了。

「你在那兒?」俊問。聽得出嘛,這樣工作的人,聲線怎麼會不累?

「在朗豪坊,剛做完瑜伽。」傑答。

「你把聲好似好開心咁。」俊說。

都是的,流過汗,洗過澡,跟朋友一起。就算不特別不開心,都不是不特別不開心吧?

「還可以啦。你呢,食左飯未?」傑答。

「冇野啦。我做野先。」俊說,之後就掛線。俊永遠不會等逸傑說再見、拜拜、或陣間打畀你,他定會先掛線的。

在莊絲在說她那個愛打機的新男朋友如何把他悶死,或是跟他談新晉才子王二與的小說如何無聊卻又大賣的時候,逸傑收到這樣的一個SMS

「點解你係唔開心既時候,剩係同你朋友講,唔同我講?What do you think I am? 你男朋友?抑或係一個sex partner?

當然是俊寫的。

「喂,米線黎左啦。趁熱食啦。」莊絲說。

當然,逸傑知道他很愛俊。只是,這條問題,真的不會回答。你打電話說甚麼嗎?買一個栗子蛋糕飛到中環陪他嗎?或是立即打一個SMS解釋?

逸傑都過了做這些浪漫事的年紀。他流了很多汗,不想說話。 這一次飛去中環,逸傑知道他下一次也沒有再做的力氣。傳SMS嗎?他知道,會有下一次發生。

「唔先吃東西。要不要凍檸賓?」傑對莊說。

於是,他們先把魚湯米線、三菰魚湯浸莧菜、凍檸賓都幹掉。逸傑回到家,再打了一個SMS給俊:

「我只是在不開心的時候,想自己一個人。我不想把我的不開心潑向你,可以嗎?」

事實上,是如果逸傑把他工作些的事情說給俊聽。俊頂多也會說:「係囉,老細係咁衰架啦!唔好理佢地啦!」之類的安慰話。逸傑不特別受這一套。

如是者,再過了五天。逸傑照舊跟他的上司在說,為甚麼這個時候要有一個這樣的專題。老細當然會說,我們這一天不需要這樣的東西……

大戰兩小時過後,MSN上,俊在線。俊說,不是分手。只是,他已經習慣了一個人的感覺,一個人的生活。

其實逸傑知道的。這麼多年了,他怎會不知道他最愛的,是自己?

「是嗎?明白了。」逸傑說:「小心身體。你吃飯吃得那麼快,你媽媽又有過直腸癌,你工作壓力又那麼大,總之小心身體。不要每一餐都吃壽司,吃點沙拉吧。」

「沒有用的。你這樣說也沒有用的。返唔到轉頭ga larrr。」俊說。

是嗎?這是代表逸傑想回頭嗎?

不知道了,逸傑想。如懷念也是有他限期,也許俊明日也會記不起。別忘了,從台北之旅,到「他習慣了自己一個人的生活」,前後只是十天的時間。

之前一起的時間,大家共同分享過的一切一切,原來,都沒有甚麼重量。尤其是,他要習慣了一個人生活。

從未來去看,那時候可能真的不特別會戀愛。只是,這些都是著著實實發生過的事。三世書不會記載,逸傑有沒有為俊嘆息或感慨。